麥可·班克斯做了什麼?佛羅裡達州槍擊案嫌疑人被捕,調查指控

麥可·班克斯做了什麼?佛羅裡達州槍擊案嫌疑人被捕,調查指控

來自佛羅裡達州坦帕市的麥可班克斯被指控瘋狂槍擊事件,造成一人死亡、兩人受傷。槍擊事件的兩名受害者據稱是 42 歲槍手的家人。據報道,該事件發生於 2024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三,當地時間中午 12:45 左右,地點為北 23 街和東萊恩博大道。

觸發警告:本文提及槍擊事件。建議酌情決定。

班克斯 60 歲的母親是報警並報告槍擊事件的人。她聲稱她的朋友被槍手開槍打死。逮捕班克斯後,當地警方在對他進行調查時發現,這名槍手有暴力的過去。

麥可班克斯的家人把他趕了出來,因為他想與女兒發生不正當關係

槍擊事件發生在 2024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邁克爾·班克斯 60 歲的母親和她的朋友正在討論前者希望與女兒建立關係的願望。

據報道,他們表示班克斯應該被趕出家門。不久之後,她注意到她的朋友突然倒在地上,據稱她看到她的兒子手裡拿著槍站著。據當局稱,班克斯隨後向年邁的母親開槍,後者設法逃脫了槍擊事件。

據稱,第一輪子彈發射時,麥可班克斯的十幾歲女兒正在洗澡。為了安全起見,她決定從裡面鎖上浴室的門,但據稱槍手開槍破門而入。當她設法逃脫時,她的腿部中彈。

當警察到達現場時,邁克爾·班克斯也向他們開槍,但沒有人受傷。他向警方自首後被捕。

根據《法律與犯罪》獲得的法庭文件,班克斯的母親被稱為“受害者 2”,而她的朋友被稱為“受害者 1”。

「不久之後,受害者 2(祖母)聽到一聲槍響,轉身看到受害者 1 倒在地上,而被告則拿著槍站在她身邊。受害者2稱,被告隨後向她開槍,擦傷了她的頭部,然後她逃離了住所。」報告稱。

執法人員發現班克斯的暴力犯罪記錄

經過調查,當局發現了麥可·班克斯的暴力過去。 2007年,他被判犯有嚴重毆打孕婦罪,2010年,他又被判犯有毆打重罪。 2015年,他被允許出獄,但在2018年被判處緩刑。

當局指控班克斯犯有一級謀殺罪、兩項一級謀殺未遂罪和一項一級謀殺未遂罪。據檢察官稱,該案中涉嫌使用的凶器是一把「槍口裝填左輪手槍」。

據稱,班克斯在與調查人員交談時告訴警方,他給女兒寫了一封信,要求她避免與其他人約會。據稱,他說他希望她與他開始一段「浪漫的關係」。班克斯隨後承認開槍射殺了三人。

經證實,班克斯在槍擊事件中沒有受傷。他告訴警察,當他聽到媽媽和她的朋友說要把他趕出去,因為他想與女兒建立不正當的關係時,他感到「被背叛和沮喪」。

嫌疑人的法庭聽證會定於 2024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三進行。他目前被拘留,不得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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