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6 日星期五,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裁定,根據州法律,透過體外受精 (IVF) 產生的冷凍胚胎可以被視為兒童。這可能會使該州居民的後代更難接受試管受精治療。
這項裁決是法院在一群於 2020 年 12 月失去冷凍胚胎的患者提起的訴訟中做出的。醫療中心的一名患者將胚胎從低溫儲存裝置中取出並扔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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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阿拉巴馬州反射報》報道,傑伊·米切爾法官以多數意見表示,根據2018 年州憲法修正案要求州“確保保護未出生嬰兒的權利”或根據1872 年允許的法律,冷凍胚胎不能免除責任。因兒童非正常死亡而提起的民事訴訟。
消息一出,網友紛紛在X上批評這項裁決。
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裁定冷凍胚胎為兒童,網友的反應
體外受精(IVF)活動人士擔心,該州可能會禁止體外受精,因為該州最高法院於 2 月 16 日週五做出裁決,稱子宮外的冷凍胚胎是「孩子」。
根據美聯社新聞報道,該裁決推翻了三對夫婦針對阿拉巴馬州一家醫院和生育診所提起的「非正常死亡」案件的駁回。他們正在接受生殖治療。莫比爾縣巡迴法院法官吉爾·帕里什駁回了訴訟。
最高法院認為,州法律沒有具體規定未出生的孩子應處於什麼狀態,也沒有在結論中解決「宮外兒童」是否應被視為人類的問題。
網友們紛紛在X上表達自己的觀點,並對這項裁決表示譴責。
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宣布關於冷凍胚胎的新規定
該裁決可能會對接受體外受精手術的阿拉巴馬州人產生重大影響,因為該州幾乎完全禁止墮胎。
生殖醫學中心曾兩次被原告起訴,因為他們聲稱該診所違反了阿拉巴馬州的《未成年人過失致人死亡法案》,該法案涵蓋了未出生的孩子。
原告也指控診所的疏忽,要求賠償損失。然而,只有在阿拉巴馬州法院或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冷凍胚胎不是孩子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過失索賠。
據健康熱線報道,副法官傑伊·米切爾在一份聲明中寫道,
“人類按照上帝的形像被創造出來,是普遍禁止故意奪取人類生命的基礎。”
根據阿拉巴馬州反射報,米切爾進一步寫道:
「這裡的結果是,『未成年人』一詞在未成年人過失致人死亡罪中的含義與日常用語中的含義相同:『未出生或最近出生的』人類個體成員,從受精到成年。多數,」米切爾寫道。 「該法案並沒有將這一定義縮小到『在子宮內』的未出生兒童。相反,該法案為任何“未成年兒童”的死亡提供了訴訟理由,沒有例外或限制。”
Healthline 進一步報導稱,米切爾還表示,
「因此,殺人就是玷污上帝的形象,因此傷害的不僅是人,也是上帝……最後,生命神聖的教義植根於第六誡:『不可殺人』。」
首席大法官湯姆·帕克也發表了類似的觀點,並引用《聖經》討論阿拉巴馬州憲法中“未出生生命的神聖性”一詞的含義。他說,
「即使在出生之前,所有人都帶著上帝的形象,他們的生命不能被摧毀,否則就會抹殺他的榮耀。”
根據《Reflector》報道,唯一提出全面異議的法官格雷格·庫克(Greg Cook) 表示,1872 年《過失致人死亡法》並未對“未成年人”進行定義,而且該含義自那時以來一直沒有改變。庫克法官進一步指出,州立法機構應該解決這個問題。
「主要意見的立場將意味著冷凍胚胎的創造將在阿拉巴馬州結束。任何理性的醫療提供者都不會繼續提供創建和維持冷凍胚胎的服務,因為他們知道他們必須繼續永遠維持此類冷凍胚胎,否則將面臨因過失致人死亡法提出的懲罰性賠償索賠的處罰。 」
根據健康熱線報道,古特馬赫研究所負責公共政策的副院長凱利巴登稱這項決定「激進」。
法院並未就整件事作出任何進一步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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