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寶可夢公司法律勝利概述
- 寶可夢公司成功起訴廣州瑪馳網路科技公司侵犯《寶可夢:重製版》的版權。
- 該遊戲的突出特色明顯是從《神奇寶貝》系列中抄襲而來,從而引發了訴訟。
- 判決後,廣州瑪馳網路科技公司對未經授權使用Pokemon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公開道歉。
遊戲產業版權保護之戰愈演愈烈,寶可夢公司在與廣州瑪奇網路科技公司就其行動遊戲《寶可夢:重製版》的訴訟中勝訴。法律訴訟突顯了該遊戲的資產與深受喜愛的口袋妖怪系列資產的密切相似,證實了口袋妖怪公司一貫對潛在侵權行為採取的嚴格法律立場。
在遊戲領域,眾所周知,寶可夢公司及其母公司任天堂對版權問題特別警惕。從歷史上看,這些公司曾對侵犯其智慧財產權的開發商採取各種法律行動。一個值得注意的參考點包括圍繞 Pocketpair 的 Palworld 的爭議,它引發了社區內關於 Pokemon Company 動機的爭論。相反,《寶可夢:重製版》案清楚地說明了引發此次法律訴訟的明確的版權侵權界線。
Automaton最近的報導以及The Pokemon Company的官方公告顯示,自 2015 年 7 月發起訴訟以來,雙方已達成和解。許多資產和角色,尤其是動畫中的 Ash 和 May,都被不當使用,導致需要進行法律制裁。
廣州馬馳網路科技對侵害著作權行為致歉
在《寵物小精靈:重製版》的遊戲過程中,玩家將與原始蓋歐卡、皮皮、原始固拉多等標誌性寶可夢進行戰鬥,同時玩家還可以對這些角色進行自己的詮釋。這包括對阿爾宙斯和重新塑造的拉帝亞斯等深受喜愛的人物進行創新而又衍生的改編。此外,遊戲的配樂呼應了《精靈寶可夢 紅·藍》中標誌性的道館館主主題曲,融入了粉絲們熟悉的戰鬥吶喊。





最終,訴訟以廣州瑪馳網路科技及其母公司正式道歉並承認侵犯了寶可夢公司的智慧財產權而告終。這份聲明表明了他們對其行為的反思,並強調了所學到的教訓,以防止將來再次發生類似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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