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i Franke 支持眾議院第 322 號法案,保護猶他州兒童視頻部落客:無懼強制令

Shari Franke 支持眾議院第 322 號法案,保護猶他州兒童視頻部落客:無懼強制令

猶他州推出了 HB 322,這是保護兒童影片部落客的一項重要舉措,這主要受到 Shari Franke 的倡導。

《我母親的房子:一個女兒的自由追求》的作者莎莉·弗蘭克 (Shari Franke) 已成為家庭視頻博客領域剝削的堅決反對者。在她的母親魯比·弗蘭克 (Ruby Franke) 因嚴重虐待兒童罪名遭到高調逮捕之後,她的關注點發生了轉變。魯比是廣受關注的家庭頻道《8 Passengers》的主持人,她在節目中記錄了自己與六個孩子的日常生活。莎莉勇敢地分享了自己在視頻博客環境中的經歷,強調她是如何被迫出現在鏡頭前、缺乏表達真正同意的能力以及她的隱私如何受到侵犯。她的回憶錄進一步揭示了她和兄弟姐妹在鏡頭前保持幸福家庭假象時所面臨的情感創傷。

莎莉決心製止對兒童影片部落客的剝削,她意識到這其中涉及的複雜性,因此她的目標是改革這種做法,而不是完全消除它。她目前的首要任務是製定法規來保護這些兒童,為更永續的解決方案鋪平道路。由於她的不懈努力,猶他州已提出立法,以更好地保護家庭視訊部落格的年輕參與者。

Shari Franke 鼓勵支持 HB322

最近,莎莉·弗蘭克 (Shari Franke) 在起草猶他州 HB 322法案中發揮了關鍵作用,該法案於 1 月 27 日由眾議員道格·歐文斯 (Doug Owens) 提出。 一旦頒布,該法案將為家庭視頻博客中的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保護,例如確保他們因參與而獲得適當的網絡補償並能控制自己的網絡形象。該法案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必須為參與內容創作的未成年人設立信託,此外還制定了指導方針,規定必須分配給孩子信託的收入百分比。值得注意的是,該法案還賦予未成年人在成年後要求刪除有關他們的內容的權力。

在 Instagram 上,弗蘭克詳細闡述了這項刪除權的重要性,並表示這項權利將允許兒童網紅在年滿 18 歲後將其照片從社交媒體平台上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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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擬議的立法代表著朝著規範經常引起爭議的家庭視訊部落格領域邁出了至關重要的第一步。主張兒童參與者應該獲得與兒童演員類似的報酬強調了該行業內道德標準的必要性。此外,賦予兒童在達到適當年齡時刪除其數位遺產的權利,解決了兒童視訊部落格中的一個重要問題——未成年人的真正同意是複雜的,無論他們是否表示同意,他們仍會被拍攝。該法案旨在將部分權力轉移回這些孩子,以扭轉通常有利於父母的現有情況。

儘管該法案有潛在的好處,但莎莉透露,猶他州的各種視頻部落客和說客正在積極努力阻止該法案的通過。鑑於魯比·弗蘭克被捕後公眾意識的提高,許多家庭視頻博主現在稱自己是“有道德的”,並聲稱他們已經對孩子進行了賠償。沙裡認為,如果這些說法屬實,那麼就不應該擔心正式承認需要對從事內容創作的兒童提供經濟保護。此外,如果同意確實是自願的,則刪除權不應引起任何擔憂。圍繞該法​​案的爭議令人沮喪,因為它從根本上解決了對兒童視頻部落客的貢獻進行補償的必要性,並尊重他們長大後分享個人內容的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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