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要求社群媒體用戶因誹謗虛擬韓國流行偶像而支付罰款

韓國法院要求社群媒體用戶因誹謗虛擬韓國流行偶像而支付罰款

韓國法院就虛擬偶像誹謗案作出里程碑式裁決

韓國法院最近做出的一項判決,在數位娛樂領域開創了一個值得關注的先例:一名社群媒體用戶因對韓國虛擬組合Plave的成員發表貶損性評論,被判賠償360美元。此案是旨在維護虛擬藝人名譽的開創性法律行動之一。

法律決定詳情

議政府地方法院高陽分院發布裁決,要求Plave的五位虛擬表演者分別獲得賠償,並承認他們的數位形象應受到名譽法的保護。該裁決是對該組合所屬公司Vlast提起的民事訴訟的回應。法院判決每位表演者賠償72美元,在韓國蓬勃發展的數位娛樂產業中具有重要意義。

關於普拉夫

Plave於2023年3月出道,有五位虛擬成員-藝俊、諾亞、班比、恩浩和哈敏。這些成員透過先進的動作捕捉技術,由真實存在的、未具名的人物操控,創造出來。該組合迅速躥紅,在YouTube上擁有超過一百萬訂閱者,並憑藉熱門歌曲《Way 4 Luv》成為第一個在韓國主要音樂平台上大獲成功的虛擬偶像組合。

事件及法律訴訟

這些令人不安的評論始於2024年7月,當時被告在社交媒體上發布了一系列貶損性的帖子,暗示虛擬表演者在現實生活中可能缺乏吸引力,並以貶損的刻板印象來描繪他們。這些言論給藝術家帶來了情感上的傷害,他們透過經紀公司尋求法律途徑。

法院的理由和上訴

被告辯稱,由於Plave的成員是虛構的,缺乏可識別的個人特徵,因此不能構成誹謗。然而,法院駁回了這一論點,並確認在當今的元宇宙脈絡下,虛擬化身已超越了單純的數位表徵。

雖然這些表演者最初要求的賠償總額為23, 250美元(每位成員4, 650美元),但法院根據所涉語言的性質和帖子的具體情況,判決賠償金額明顯較低。判決後,Vlast提起上訴,並非對誹謗認定提出異議,而是主張提高賠償金額,因為他們認為此案為保護虛擬藝術家奠定了重要的法律框架。

裁決的影響

法律分析家認為這項裁決具有開創性意義,對虛擬身分權利的未來有重大影響。該裁決確認,針對虛擬形象的負面評論確實會對其背後的個人產生負面影響,從而緩解了虛擬藝人在韓國文化結構中站穩腳跟之際,人們對網路身分動態日益增長的擔憂。

虛擬偶像保護的未來

此案凸顯了數位環境中身分、人格和潛在危害方面持續存在的挑戰。對於虛擬偶像的愛好者來說,法院的判決強化了這樣的觀點:這些數位角色可以減輕人類表演者面臨的一些壓力,同時透過真人編排他們的表演,與觀眾建立真實的聯繫。

來源和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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