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用戶隱私擔憂日益加劇,監管機構正在對違反現有法律的公司採取果斷行動。一個引人注目的案例是,谷歌在2020年捲入一場訴訟,涉嫌在未經充分同意的情況下收集用戶數據,尤其是在用戶已禁用其設備上的追蹤功能的情況下。最近,該案最終得出了一項重大判決:加州聯邦陪審團裁定谷歌因侵犯用戶隱私而支付4.25億美元的賠償金。
谷歌4.25億美元賠償:用戶資料隱私面臨關鍵時刻
在一項關於數位隱私的里程碑式裁決中,加州一位聯邦法官裁定,谷歌必須向用戶賠償4.25億美元,原因是該公司即使在用戶選擇退出追蹤服務後仍持續收集數據。這項裁決源於一項集體訴訟,該訴訟指控谷歌在2016年至2024年期間非法獲取用戶應用活動數據,儘管其「網路和應用程式活動」功能已被禁用。
這項特殊功能旨在增強使用者對搜尋、地理位置和各種活動相關資訊的控制。然而,原告辯稱,谷歌持續從第三方應用程式竊取數據,違反了用戶隱私規範。陪審團裁定,谷歌對三項指控中的兩項負有責任:侵犯隱私和擾亂隱私。該訴訟代表了約9, 800萬用戶,初步估計損失已飆升至310億美元。
針對該裁決,谷歌否認了所有指控,並計劃上訴,稱該判決歪曲了其服務的運作方式。該公司發言人聲稱,當用戶停用「網路和應用程式活動」選項時,收集的數據將被匿名化,從而為用戶提供必要的數據使用透明度。
這起案件對谷歌來說並非個例,這家科技巨頭已經經歷過無數與隱私相關的訴訟。然而,這項裁決不僅對谷歌,也對其他必須優先考慮用戶隱私和資料保護的科技公司敲響了警鐘。此外,它敦促用戶對應用程式權限和資料管理保持警惕,以防止潛在的資料外洩。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對透明度和問責制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
發佈留言